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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优良示范工程、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优良示范工程、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建发〔2010〕1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重点工程局、园林局、房改办、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全党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凝聚力量,鼓舞人心,加快城乡大建设的步伐,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优良示范工程、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的活动(下面简称开展创建“三优”活动)。

  一、开展创建“三优”活动指导思想和意义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和省委贯彻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延续和深入。创建“三优”活动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创建“三优”活动要紧密联系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围绕“为科学发展创先争优为城乡建设铸就辉煌”的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优良示范工程、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住房城乡建设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在开展创建“三优”活动中,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三优”活动,引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履行职责,争创一流业绩,是保证创先争优活动具有建设特色、展现丰硕成果的重要抓手,也是转变政风、行风,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载体,对于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进一步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对于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创建“三优”活动的范围

  创建“三优”活动要在全党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引领下,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所有的对外服务窗口(包括政务窗口、公积金窗口、房产交易窗口、建设工程交易窗口、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站所、市政公用服务站所、白蚁防治所(站)、中介组织、物业服务单位等)、在建建设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农村清洁工程等)、广大共产党员中开展以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良示范工程、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厅党组决定,用两年半的时间,分期分批创建命名100个优质服务窗口,1000个优良示范工程,10000名优秀党员先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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