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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参加全国保障规划编制统计及项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参加全国保障规划编制统计及项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和实施,扎实做好住房保障统计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委托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于9月8日-10日在杭州市举办保障规划编制、统计及项目管理培训班。现就我省参加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住房保障规划编制、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住房保障经验交流等。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及具体实施机构住房保障统计员、住房保障规划编制相关人员。

  2、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等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0年9月8日-9月10日,杭州市,9月7日报到。

  四、报名方式

  由我厅统一组织报名参加培训。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安排1名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局领导、1名住房保障统计员参加培训。同时可组织住房保障工作协作单位的统计员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管理人员参加。并于8月25日前将《住房保障规划编制、统计及项目管理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报我厅住房保障处。

  五、相关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培训机构统一安排。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1名局领导、1名统计员的培训费用和食宿费用由我厅统一支付(统计员名单详见附件2),往返交通等费用由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自理。其他人员的培训费用、食宿费用以及往返交通等费用均由其所在单位自理。

  六、其他要求

  因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参加培训的统计员统一颁发证书,要求住房保障统计员持证上岗。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要确定并安排具体负责住房保障统计工作的统计员参加培训。经培训取得岗位证书的统计员,不得随意变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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