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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计划通知

  二、积极宣传和带头遵守《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的管理。
  三、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医疗卫生计量器具,并定期接受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的检定。
  四、为保证患者的人身安全,不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的医疗计量器具为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本单位有计量问题的,可向本单位管理人员投诉或拨打本单位投诉电话。仍有异议的,请向质量技监部门投诉。

  本单位投诉电话: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该单位经营者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的,欢迎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盖章):
  投诉举报电话:

  附件6:
  眼镜制配场所诚信计量承诺书
  编号:

  为构建诚信计量的和谐社会环境,确保在眼镜制配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安全、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计量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积极宣传和带头遵守《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加强对眼镜制配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管理。
  三、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计量器具,并接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定期检定。
  四、为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绝不在眼镜制配过程中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本单位有计量问题的,可向本单位管理人员投诉或拨打本单位投诉电话。仍有异议的,请向质量技监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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