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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计划通知

  (三)广泛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建立起“群众监督、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多管齐下的诚信计量社会监督机制。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多种方式普及诚信计量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充分利用“12365”质量技监服务热线,畅通对诚信计量的投诉和举报通道,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对群众举报投诉意见较多、有计量作弊嫌疑或者违规使用计量器具的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二是建立群众监督队伍。结合各地区实际,聘请群众担任计量协管员、计量监督员等,建立群众计量监督队伍,发挥群众监督优势,监督经营者是否按照公开承诺开展计量活动,是否存在短斤缺两、计量作弊等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使监督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各个角落,形成无处不在的群众计量监督网络。
  三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重视行业组织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中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在沟通协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行业自律原则,开展会员诚信承诺工作,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本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利用诚信提示、警示等方式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和制约力度,发挥行业组织的监督作用。
  四是营造舆论监督氛围。加大对推进诚信计量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引导,曝光负面信息,真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诚信计量的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深化民生计量工作的重要举措和重点任务,高度重视此次行动,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各区、县局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安排各年度行动的具体领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按照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协调和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将诚信计量信用信息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平台,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切实提高诚信计量工作的有效性。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力争将诚信计量工作纳入区、县政府实事项目,争取地方政府政策或资金上的扶持。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居(村)委的作用,由点到面,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创建诚信计量示范社区、街区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对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宣传,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要组织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日常性宣传、集中性宣传和主题性宣传,提高经营者参与自我承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弘扬诚信计量理念,推广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成果,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要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9.9眼镜配镜计量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践行诚信计量公约、诚信计量倡议等活动,并将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纳入“诚信兴商服务月”、“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各类诚信活动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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