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出口的通知
(德政办发〔2010〕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鼓励全市农产品企业增加出口,推进品质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全面提升我市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出口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争取“十二五”末,全市农产品出口创汇达到5亿美元,年增长率20%以上。培植构建粮食加工、功能糖、大豆蛋白、蔬菜加工、畜产品加工五大行业的农产品出口示范区,扶持壮大5个千万美元以上出口龙头企业,建成1-2个年创汇千万美元以上的出口基地,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和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培育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一是培大扶强一批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从财政、信贷、自营出口、出口退税、项目资金等方面重点扶持,帮助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发展农产品精加工,争创名牌产品,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运用现代经营理念和高新技术改造一批外向型龙头企业。帮助扶持素质好、产品竞争力强和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引进人才、技术、设备,真正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三是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培植一批龙头企业。因势利导,整合资源,形成一批具有企业法人实体、自主经营、机制灵活、充满活力的外向型农业主体。通过培育形成一批加工规模大、产品档次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创汇骨干企业群体,促进产业链条延伸提升,提高全市农产品出口规模和水平。
(二)加快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一是突出优势产业、主导品种建设出口基地。推进以五大行业为主的出口基地建设。二是按照国际市场标准建设出口基地。制定农产品出口基地发展规划,根据不同的发展基础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引导推动企业按照“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农户”模式和基地本地化的原则发展,实现种、养、加全程监管。三是按照《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管理办法》(鲁商务贸发〔2009〕59号),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的“五位一体”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模式,健全、完善出口农产品六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