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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专项清查工作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上报1名信息员,负责专项清理工作信息宣传和材料汇总。通过督导和调研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基层反映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应及时报送领导研究解决。
  附件:1.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及填表说明(略)

  附件1:
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为切实发挥德州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特作如下规定。
  一、市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专项清查市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县(市、区)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二、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市财政局: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各成员单位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配合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和重点检查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配合做好重点检查工作。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含扶贫办)、市水产办、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办、市人行:按照各自职责和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另外,按照分片负责的原则,对所包县(市、区)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并根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重点检查方案,牵头组成检查组,对所包县(市、区)开展重点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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