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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的通报
(豫建村镇〔2010〕13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新乡、许昌市城管局,三门峡市规划和城管执法局,信阳市城管执法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10〕56号)要求,2010年7月21日-3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派出检查组对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在全省874个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中共抽查142座,正常运行116座,占抽查总数的82%。其中,暗访了56座,正常运行35座,占暗访总数的63%。从抽查情况看,自6月底集中督查以来,特别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的通报》(豫政办〔2010〕81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对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加大了推进力度,对中转站运行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多数运行情况良好。

  (一)各地不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运行管理力度。郑州市针对中牟县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意见,明确要求,中牟县城建局在会上做了检查;焦作市各县(市)将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纳入各建制镇目标考核内容,协调各镇与县(市)垃圾处理场的对接;许昌市连续对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进行20次全面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濮阳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召开了主管县长、县住建局负责人和建制镇镇长参加的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专题会议,对运行良好的垃圾中转站进行奖补,实行“以奖促治”;焦作市修武县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突破口,强化政府责任,抓好体制建设,完善督导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坚持资金、人员、设备、管理“四到位”;鹤壁市淇滨区严格划分各级职责,从垃圾的倾倒到处理共建立了9项制度,使垃圾从产生到处理不漏环节,并建立一套激励机制,提高了人员工资100-200元,为每位环卫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万元/人);驻马店市确山县受到通报批评后迅速召开会议,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由主管领导带队对每座垃圾中转站进行了督查,现场提出整改期限;郑州市中牟县受到省政府通报批评后,写书了书面检查,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认真汲取教训,采取强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连续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工作,明确要求12个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必须于7月6日18时前投入运行并让各建制镇镇长立下“军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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