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让农民更多分享土地收益。土地综合整治要尊重和保护农民权益,对农民的补偿必须及时足额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让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盈余,确保参与农地重整、村镇重建的农民在住房、就业、收入、保障等方面的利益更多更好更稳定。试行以镇街为单位成立农用地收转中心,完善农地流转和交易制度,对整理和流转出来的土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运作,确保农民承包地收益逐步递增。探索建立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有序推进“三个置换”,使进入新居的农民既能改善生活条件,又能获得就业机会、持有资产股份、增加财富积累、提高保障水平,真正做到“转移出得来、进城留得住、生活过得好”。
(三)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通达工程,改善城乡交通水利供水条件
8、完善城乡综合交通体系。以完善配套、保障发展为导向,着力推进高等级公路和干线公路、城镇公路有机衔接,构建通达便捷的交通网络体系。加大非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提高干线公路、村镇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快农村公路向农民集中居住点及农业园区延伸。积极发展郊县轨道交通,尽快开工建设主城至禄口机场、主城至浦口、主城至六合、禄口机场至溧水和高淳的轨道交通工程。两年内建设江宁至溧水、高淳跨石臼湖交通新干线公路工程;确保2014年前建成长江四桥并实现绕越高速跨江成环,力争纬三路过江通道贯通。加快推进市域轨道交通、干线公路等与都市圈及长三角周边地区连接配套。到2015年,规划新建高速公路320公里、力争建成190公里,新改建国省道及地方干线公路450公里,新改建城镇公路1000公里,建成市域干线公路环线,完成公路危桥改造100座以上。加快农村干线航道整治,提高内河水运通行能力。优化调整干线公路收费站布局,通过撤并、回购、年次票等方式,取消或外移部分市域收费站。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养等方面对栖霞、雨花台两区执行与主城区同等的财政政策。
9、推动城乡区域供水供气。整合现有供水资源,打破行政界限,统筹城乡供水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价。大力实施“引长江水工程”,力争到2012年,全线贯通溧水县、高淳县长江供水工程,实现全域共饮长江水目标。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重点是固城湖、石臼湖、金牛湖等3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地;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今年解决8.5万农村人口的不安全饮水问题。统筹城乡燃气供应和管理,加快推进郊县天然气供应系统建设,促进城区管网有计划地向镇街延伸。
10、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利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长江、滁河、水阳江、秦淮河流域及通江河道防洪能力,两年内完成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持续开展县乡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每年完成土方量2000万方以上。到2012年,完成中型灌区改造2个,建成节水灌溉示范园区6个,实施小流域生态治理9个,新增改造农村中小泵站200个以上、小农桥600座以上。
(四)实施产业振兴工程,加快郊县新型工业化进程
11、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深入实施工业“第一方略”,紧紧围绕全市“4+8+8”产业布局,大力推进国家、省级开发区、专业园区、重点镇街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促进特色产业集群集约发展,形成园区产业特色。市区产业“退二进三”项目优先转移到郊县,鼓励市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郊县发展,着力打造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升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在融资担保、市场信息、人才技术等方面为园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扩大招商引资,拓展项目来源。今后凡重大招商项目一律进入经批准的市级及市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律进入标准厂房,不再单独供地。现有工业集中区(配套区)建成区面积在2平方公里以下、发展空间不足的,原则上不再扩大,有计划分阶段搬迁并入市级以上开发区。加快培育郊县产业集群,促进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到2012年,形成14个郊县特色产业集群,销售总额突破1500亿元;郊县工业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力争达到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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