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动新市镇和新社区建设。实施新市镇发展战略,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城市功能的新市镇,承接大城市辐射、带动新农村发展。市和各区县要将新市镇、新社区建设列入年度城乡建设计划,按照人口容量及功能需要,适度扩大新市镇、新社区土地利用规模。新市镇镇区人口规模应达到2万人以上,新社区人口规模应达到1000人以上。以规划保留村为基础,遵循“先规划、后整理,先建设、后搬迁”的原则,采取“统拆统建”、“自拆统建”或“统规自建”等方式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按照产业社区型、集中宜居型、生态田园型、古村保护型等多种形态,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导则,提高公共设施配套标准,完善新市镇功能。新社区建设要靠近新市镇、靠近产业集中区、靠近规模耕作区,注重地域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防止千村一面。到2012年,郊县减少自然村落1500个,新建改建农民集中居住区200个,农民进入新市镇、新社区集中居住率达到 30%以上;力争用 6~8 年时间,全市减少农民100万人。
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以“迎接青奥会、建设新南京”为契机,高标准提速生态建设,加大保护力度。继续推进“绿色南京”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多层次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加快建设森林城市,提高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障能力。在青龙山、牛首山、将军山、老山等近郊山区和高淳、溧水、六合等远郊山区划定并建设一批生态涵养区,着力打造市域南北两极“生态特区”,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加快秦淮新河--土城头百里风光带建设,构建并保护好环城绿色生态圈。加快重化工集中区和生态脆弱地区森林隔离带建设,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建设一批镇村片林和集中绿地。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确保每个工业集中区和新市镇、新社区都建有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设施。大力推进户用沼气、规模畜禽养殖沼气工程建设,发展秸秆气化等农村清洁能源。到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规划保留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面达到80%以上,新市镇、新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二)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集约利用盘活土地资源
5、土地集约整治。土地综合整治必须遵循“三坚持两保障”的原则,即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变、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变、坚持耕地保护总量不变,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以新城建设、开发区扩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为平台,及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整镇推进土地整治和村庄整理,在村镇重建中促进集约用地。下大力气推进省级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扩大市级万顷良田建设试点,大力开展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河道综合整治。今年每个郊县都要选择1~2个镇街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两年内基本建成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库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6、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市级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要综合考虑农民居住用地和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兼顾当前建设和长远发展需要。整理形成的农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整理置换的建设用地在保证农民安置房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优先用于经营性出让,农地重整、村镇重建所需资金主要依靠土地级差收益。坚持村为单元、镇街运作、区县平衡、市级调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由镇街成立投资建设平台运作,也可由土地储备中心或相关平台收储,在区县乃至更大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实现土地资源在全市优化配置,尽可能放大土地级差收益。两年内全面完成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建立各类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增强农村土地、农民住房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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