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申报程序的通知
(豫建城〔2010〕60号)
各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近年来,我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迅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队伍不断壮大,为提高我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竞争力,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发展,我省将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的申报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
十六条、《
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等。
二、申报原则
(一)按标准办事原则;
(二)按程序办事原则;
(三)集体研究原则;
(四)政务公开原则;
(五)严肃查处原则。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说明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成功后,向所在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按要求核验材料及相关证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在厅网站予以公示、公告。
(四)准予行政许可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在规定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材料内容
按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标准,我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申报需提供如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