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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2、加强技术研发。开展技术支撑课题研究,加强应用技术研究与标准制定,围绕设计、施工、验收、检验评价等方面,制定相关标准、图集、工法、手册,建立和完善检测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3、培育技术支撑重点单位。培育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重点技术支撑与服务单位。涵盖研究、规划设计、施工、检测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的技术优势。对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主要产品和施工企业要实施省级以上的准入制度,保证工程质量。

  4、建立专家库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建立由规划、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施工、质监、检测等各行业专家组成咨询专家组,由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设计单位、生产企业等长期从事建筑节能工作的专家组成,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5、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在规模大、投资高的项目中选择若干示范项目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项目建设运营试点,逐步总结出符合南京实际的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在技术成熟和管理规范后逐步推广。

  6、加强宣传、学习、培训。不定期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交流。采取不同的推广方式,宣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城市示范过程中,在国内选择合适的项目组织参观学习,重点组织项目单位学习参观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营的项目。在2012年之前组织一次全省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交流总结活动。对通过专家审查后立项、验收的示范项目,由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授牌鼓励。

  五、技术路线

  南京市具有较为丰富的日照资源、地热资源与地表水资源。技术路线坚持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光热与应用地源热泵并重,并在太阳能与地源热泵复合应用、复合式地源热泵技术上进行试点。

  (一)太阳能热水系统

  太阳能建筑光热应用以新建建筑为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辅。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按规定必须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以上的高层建筑鼓励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根据条件可采用单户独立式、单元集中式、集中集热与分户储热式等太阳能热水系统。促进、鼓励太阳能集热器与建筑屋面一体化建筑应用创新。重点对学校、医院、宾馆、体育场馆等开展既有建筑改造的太阳能光热应用试点示范。

  (二)地源热泵系统

  以推广闭式土壤源热泵为主,结合应用条件,积极推广浅表水源热泵系统。充分利用长江斜穿市区的特点,在长江及各非景观湖泊附近的建筑优先推广地表水源热泵系统。在具备大型密集型办公、科研等公共建筑,以及具有大量稳定的冷热空调负荷需求的建筑,集中发展江水源热泵系统。选择适宜项目,开展污水源热泵试点。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补助政策

  以科学高效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为核心,以拉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目的,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发展。在经费使用上,以鼓励示范应用为主,同时支持配套能力建设。资金使用具体计划见下表:

支出项目

比例

用 途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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