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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

  (三)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企业,动态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经营规模、工程业绩和技术管理人员不足资质标准值80%的;上一年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提供虚假考核材料、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借资质、被举报核实有不良市场行为的;上一年度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企业,本次考核结论未达到“合格”的。

  (四)凡不按时上报动态考核材料的企业,将视为未参加本年度动态考核,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吊销资质证书,并在两年内不受理资质申请。

  六、动态考核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

  (一)所有参加动态考核的企业均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请到厅网站下载)一式两份,一份附在材料里,一份单独成册;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正、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变更,需附上变更页);

  3.园林绿化专业中高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园林高级工程师需附职称评审表(需提供扫描件);

  4.2009年度的主要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决算清单。

  (二)未参加2009年度动态考核的企业,除需要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补充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经营、技术、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

  2.除园林专业外的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

  3.中级及以上技术工人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明细单和缴费凭证;

  4.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年度报表;

  5.2008年度的主要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决算清单;

  6.企业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以上材料除特别注明要求扫描件外,其余均为复印件(A4规格)。未参加2009年度动态考核的企业,需在所报材料封面上注明“未参加2009年度动态考核”字样。

  七、考核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5日以前各市完成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初审工作,2010年10月15日前省厅完成全省二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动态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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