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
(豫建城〔2010〕61号)
各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市场,提高我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全省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考核范围
2010年1月1日前获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的企业,均需参加本次动态考核。
二、动态考核内容
企业近三年的生产经营规模、业绩、人员变动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行为等。
三、资质动态考核重点
(一)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情况;
(二)2009年度的经营规模,承揽的园林绿化工程数量、工程面积、合同总造价以及工程合同完成情况等;
(三)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和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市场行为,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借资质、低价恶性竞标等情况。
四、动态考核程序
1.各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内二级企业动态考核初审工作,并做出初步结论,填写“2010年度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基本情况汇总表(Excel)”(见附件),上报省厅审定。
2.省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公布考核结果。
五、动态考核结论
本次动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一)凡符合《
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中二级资质标准要求,且在上年度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动态考核结论为“合格”。
(二)经营规模、工程业绩和技术管理人员达到资质标准值的80%,上年度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动态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