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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


  (二)召开专题座谈会。调研期间,我厅将分别组织召开中央驻豫、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公检法等部门专题座谈会,深入了解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伤保障的基本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2010年8月1日-9月30日,各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填写调查表,搜集典型案例,听取基层职工意见。

  (二)2010年9月30日-10月15日,召开相关专题座谈会。

  (三)2010年10月15日-10月31日,汇总调查表及座谈会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伤保障情况专题调研工作是国家制定相关工伤保障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相应调研协调机构,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调研工作。

  (二)认真做好调查表的填报工作。国家机关和参公单位填报附表;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填报附表。退休人员、工勤人员、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在本次调查填报范围之内。

  (三)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工作。各单位在调研过程中,对本单位发生的工(公)伤已经得到处理和难以得到妥善处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整理。

  (四)召开基层单位座谈会,听取职工意见。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确定的调研内容和项目,召开基层单位座谈会,听取职工意见。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受伤待遇保障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请各单位将调查表(附件)、典型案例(1-2个)、书面意见建议共三项材料,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调查表的电子格式请各单位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主页-工伤保险专栏)网址:www.ha.hrss.gov.cn。

  调研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工伤保险处联系。

  联系人:孙丽娟、杨华伟

  电话(传真):0371-65907854

  电子邮件:why@ha.lss.gov.cn

  附件:1、中央驻豫、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单

  2、国家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亡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略)

  3、国家机关和参公单位因工(公)伤亡人员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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