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公开。结合部门“三定”方案编制,全面梳理行政职权,理顺部门职能分工,编制权力目录,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明确并公开行政权力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力、投诉举报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固化行政程序。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表化公开新模式。
(二)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探索推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使用情况的公开。公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咨询公司、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等参与审批、监管的情况。依托全市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逐步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
(三)加大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的公开力度。有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要积极扩大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重点要做好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人身健康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机关要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重点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同时,要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四、扩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生产生活
(一)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对价格、质量、服务等社会普遍关注的要素,要做到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或细则,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二)推进政府管理基础政务数据公开。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数据中心建设,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企业法人相关基础信息、信用信息等政府管理过程中掌握信息的公开;积极推动人口、土地、房屋、空间地理等政府公共信息资源的共享。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通报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逐步建立信息查询数据库。同时,依法做好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情况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