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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组实施统计执法抽查的通知

  1.勘察设计统计机构、人员情况;
  2.统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3.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情况;
  4.勘察设计统计软件使用情况。
  需要准备的资料:
  1.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相关情况资料;
  2.统计档案;
  3.市级勘察设计规模、业务、人员、设计成果质量等指标的统计情况。
  第三组(城乡建设统计)
  组长:贾利松
  联络员:何爱娟(电话0571-87052846)
  抽查对象:余姚市建设局、慈溪市建设局、绍兴县建设局、开化县规划建设局、玉环县建设规划局。
  抽查内容:
  余姚市:供水总量和污水排放量指标数据;
  慈溪市:人口、绿化、污水处理等相关指标数据;
  绍兴县:人口、绿化、污水处理等相关指标数据;
  开化县:污水处理率相关数据;
  玉环县:人口,包括暂住人口数据。
  需要准备的资料:
  余姚市:污水排放量与供水总量之比率〔2496(污水)/5051.55(供水)*100=49.41%〕的详细说明,包括数据的来源及相关的统计台账。
  开化县:污水处理率由2008年8.91%提升至80.07%的详细说明,包括统计台账等。
  玉环县:市区暂住人口、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分别由2008年的24.45、22、12.35万降至1.85、18.39、0.6万的说明,包括提供玉环县公安局或统计局的人口数据证明。
  上述一市两县不予现场抽查,但所要资料须在8月25日前提交。
  慈溪市和绍兴县:根据抽查内容准备相关的统计台账及必要的数据来源单位的证明。
  第四组(建筑业统计)
  组长:柴林奎
  联络员:蔡曙光(电话0571-85068043)
  抽查对象:杭州市二家监理、二家招标代理机构及施工企业。
  抽查内容:
  1.企业的统计台账;
  2.总公司与各分公司(项目部)统计数据的传递和汇总、省外和市外工程项目的数据采集和上报。
  3.企业施工人员的统计方法。
  4.统计资料的存档及应用。
  二、其他事项
  抽查对象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做好抽查的协助工作,并派员参与抽查。本次抽查工作统一在8月底前完成,具体抽查时间由各检查组事先通知各相关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及抽查对象。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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