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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灾后重建及重大建设项目互保共建工作机制的意见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灾后重建及重大建设项目互保共建工作机制的意见
(陇政发〔2010〕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各有关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单位:

  为了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互保共建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9号)精神,结合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和灾后重建项目量大面宽的实际,现就全市建立以大带小、互保共建工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建立互保共建工作机制的重大意义

  建立和实施互保共建工作机制是省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加快灾后重建步伐的重要举措。积极实施互保共建,互为市场活动,对促进全市重大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的顺利开展,帮助支持工业企业克服外部市场需求疲软,有效开拓省内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年,扎实抓好互保共建工作,对于全面完成全市“十一五”规划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互保共建互为市场的工作机制,对加快灾后重建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拓宽企业产品市场、拉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大项目互保共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主动开展调查研究,搭建互保共建信息平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开拓市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与省市工业企业、施工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定期公布项目建设各类需求情况,切实利用政府搭建的平台,与企业形成“结对帮扶、互为市场、互利互惠”的联动发展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有效建立和实施互保共建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定期发布机制。要按照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互相了解掌握信息的要求,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工作机制。一是由市工信委牵头,市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配合,按照全市工业企业产品供需情况,编制《陇南市重点企业互为市场产品供需目录》。二是由市发改委牵头,市重建办、工信委等部门配合,在各县区依照2010年陇南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灾后重建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各县区《灾后重建及重点项目互保共建产品需求目录》(包括对各类建材、相关产品以及中介服务、施工企业、用工等需求)的基础上,汇总编制《陇南市灾后重建及重点建设项目互保共建产品需求目录》。三是由市发改委和市工信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每月都对两个目录内容进行更新、充实和完善,并及时组织发布。各县区、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公布项目建设进度和需求情况,确保供需双方随时能够获得最新的、准确的信息。四是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全面了解用工人数、所需技能等信息,由市人社局负责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重大项目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务技能培训。五是信息发布要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使我市乃至省内所有企业特别是在我市开展省内对口援建的企业,都能通过信息发布找到现实和潜在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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