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2010〕47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污水处理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建成运营污水处理厂2座,日处理能力约14万立方米,有效地减轻了水污染,改善了人居环境,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同时,全市排水管网未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达不到生化处理要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低等问题仍然存在。为加强全市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提高污水收集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铜陵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规划管理。市水务局要加强对全市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的指导,按照水务一体化的职能要求,完善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并组织编制各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规划。各类规划设计单位要依据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及各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规划,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合理确定污水管网管径、走向和标高。市城乡规划局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排水专项规划的要求,严格涉及污水管网项目审批工作。凡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新建小区,实施老社区整治、旧城改造等必须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在组织城市主次干道污水管网、各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等的管径、走向、标高等方面规划审查时,要组织水务局、住房城建委等部门的专家进行论证。
二、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建设管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县(区)政府、各类园区、各开发建设单位等建设主体要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组织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配套,确保施工质量。污水管网建成后,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建委要及时做好市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县(区)政府、各类园区要组织做好各辖区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污水管网要纳入主体工程一并验收。污水管网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通过验收。
三、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建成后的日常管护。市住房和城建委负责市区城市道路污水管网的管理,居民区物业公司负责对小区污水管网的管理,县(区)政府、各类园区也要明确责任部门负责各辖区内污水管网的管理。对已建成的污水管网,要组织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制作专门标志,以进一步做好维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