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十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冀财监〔2009〕19号)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总体部署,决定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十周年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的主题为:“传承、创新、发展”,全面回顾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十年历程,系统总结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经验,大力宣传财政监督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展示财政监督工作的时代风貌,深入研究财政监督工作发展规律,表彰和弘扬财政监督战线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开拓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扩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政监督工作社会影响,形成推动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征文活动。
在开展纪念活动期间,财政部将联合《中国会计报》面向全社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十周年征文活动。我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围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成效、理论成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以及人物风采等主题撰写文章,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全面反映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十年实践的探索和思考,深入探讨加强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会计监督科学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文范围和要求见附件l)。
为配合财政部征文活动,省厅监督处将组织系列宣传活动。
1、在对各地征文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选取优秀征文,在《中国财经报》、《河北经济日报》和《公共支出与采购》分别专版、专刊刊登。
2、编辑出版纪念文集。在对各地征文进行整理、筛选基础上,编辑出版全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十周年纪念文集。
3、在电视台作一次专访,宣传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财政监督工作,扩大社会影响。
(二)开展征集典型案例活动。
为充分反映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果,总结和提炼检查方法和工作经验,财政部向全国各级财政厅(局)征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典型案例。征集的案例分为企业、金融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四种类型。案例撰写应侧重于检查思路和方法的分析,以体现专业性;侧重于违纪动机和原因的剖析,以体现实用性;侧重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发现的案例,以体现时效性;侧重于教训与启示总结和完善法规制度建议,以体现教育警示作用。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征集会计监督案例的通知》(财监便[2007]47号)执行。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将筛选优秀典型案例,汇集成册,公开出版。为此,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要认真做好典型案例筛选和报送工作。每个设区市选2篇、每个直管县1篇,于2009年9月10日前连同电子文本报省厅监督处(jdc@heb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