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拱墅区祥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吉如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定点资格的决定
(杭劳社医[2010]181号)
拱墅区祥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你中心工作人员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现查明,你中心下属的吉如社区卫生服务站,在 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5 月期间,共为参保人员串换 21 金维他 58 瓶,涉及医疗费 2186.6 元。上述行为已侵害了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利益。
鉴于该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已严重违反《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
六条之规定。现根据《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
六条和《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 2010 年 8 月 1 日起取消你中心下属吉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