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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年度行动目标》的通知


  7、市水务集团要在2010年6月底前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储备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和设施,重新安装、维护各水厂取水口围网。建立水质检测资料的月报、年报、污染应急报告制度。

  8、市卫生局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建设,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制水过程以及二次供水和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卫生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加大饮用水水质监测频次,全面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水平和效率。一旦发现指标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及时分析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全力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9、市交通局负责崔家营航电枢纽运行的科学调度,落实生态保证流量,使最低下泄流量不少于490立方米/秒,要在2010年8月底前督促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2010年6月底前要在市区公交站台设立40块保护汉江的宣传牌,在不同线路的40台公交车车身上设立保护汉江宣传广告,并建档备查。

  10、市海事局负责库区船舶污染的监督管理、航运污染事故的防范及应急处置,严格禁止船舶向库区水域排放污染物和运输危险化学品,并从2010年5月起对库区内的漂浮物实施打捞。

  11、市工商局要吊销汉江市区段所有水上餐饮企业的营业执照,2010年6月底前要取缔和禁止汉江市区段水上餐饮经营。

  12、市林业局在2010年9月底前制定完成流域沿江两岸造林绿化规划,监督落实生态林建设和保护工作,并配合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汉江市区段造林绿化规划。

  13、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快岘山山脉的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恢复,2010年6月底前监督落实无证开采矿山的关停取缔工作。

  14、市农委2010年6月底前要制定流域种植业污染(包括农药、化肥、废弃农药袋、瓶、地膜等)及养殖业污染治理规划,督促各地制定(修订)畜禽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落实养殖业污染治理和其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15、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要严格控制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上旅游娱乐活动,不得批准任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水上旅游娱乐活动。2010年6月底前要依法取缔汉度市区段无证水上旅游娱乐活动。

  16、市公安局要积极协助环保、海事、水利、城管等部门开展流域环保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水环境污染违法行为。2010年6月底前要在市区道路中间护栏上安装60块保护汉江宣传牌。

  17、市财政局要统筹安排市区汉江流域治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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