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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襄樊市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襄樊市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1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襄樊市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襄樊市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支持和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推进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规模和经济总量有突破性的增长,不断增强我市市场主体的活力,全面实现襄樊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2010年全市市场主体增量目标为:

  1、新登记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要达到2500户;

  2、新发展外资企业22户,注册资本、投资总额要保持稳步增长;

  3、个体工商户总量要突破10万户以上;

  4、新增融资担保企业10户。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新增2户,新型融资机构8户;

  5、新增申请注册商标及农产品商标450件。新申报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6、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比上年底增加50%以上,达到390户,总数要突破1000户;实施农村市场主体发展“七有”工程,年底辖区千人以上行政村实现“七有”(有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支农村经纪人队伍,有1个农产品商标,有1个农资规范经营店,有1个订单农业项目,有1个农村消费维权站,有1个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达到40%以上。

  二、工作措施

  1、优化准入服务促增量。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效能,放宽准入条件,大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准入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保姆式”的全方位服务。深入贯彻落实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措施,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成为创业资本,鼓励更多的自然人及社会组织创办市场主体。在市场主体准入过程中,对具备条件的提速畅通,现有条件存在缺陷的指导完善疏通,法定条件不具备的解释沟通,对纳入“绿色通道”的特办急办,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入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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