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威海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威海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0〕7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积极防范化解融资性担保风险,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96号)精神,市政府确定,建立威海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研究制定全市融资性担保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促进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具体办法并督促实施;协调督促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处置、机构重组和市场退出工作;督促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监管,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探索建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规律的商业模式,并完善运行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法制办、中小企业局、工商局、威海人行、威海银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总召集人,市金融办主任、威海银监分局局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市金融办为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工作涉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视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定期提供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开展、工商登记、信用等相关信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通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可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