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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市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通报

  (三)履行职责,推进落实。市发改委将关停小火电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加大工作力度,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关停小火电任务目标;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部门工作,利用节能宣传周等有效形式,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通过组织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节能责任意识和能源忧患意识;市质监局加强了能效标识执法检查力度,重点组织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和《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同时调整、组建了13支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计量诊断行”活动,为企业提供节能计量技术服务。

  (四)积极探索,推进创新。市直各有关部门着眼于新形势的要求,结合工作重点、难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破解了许多节能工作中的难题,有效促进了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建设局克服任务重、资金不足等困难,采取多种投资主体改造模式,提前并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任务目标,完成量与时间进度均在全省名列前茅;市经信委组织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实现了我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新突破,得到省政府高度肯定;市节能循环经济执法工作走在全省最前列;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节能工作也创出了许多新经验。这些经验做法,都以不同形式在全省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能评”把关不严。2008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专项检查中,我市查出多项新建项目未经能评即立项和开工建设。2009年在我市开展的节能工作专项督查和市节能监察部门开展的能评专项监察工作中,发现仍有不少新建项目存在未经能评即立项和开工建设的问题等。

  (二)节能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公共机构能源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目前尚未按要求建立市直部门能源消耗报送制度和节能考核制度;有关部门尚未按要求实行单位GDP能耗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分级考核办法;节水基础资料不够完善。

  (三)节能工作综合协调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节能信息交流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行业增长过快的势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提前完成淘汰炼铁、水泥、焦化等落后产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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