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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南府发〔2010〕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

  2009年,全市各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考核为载体,以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市人民政府对全市63个单位进行了依法行政考核,按考核成绩,评出宾阳县人民政府等34个优秀单位、隆安县人民政府等29个良好单位。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34个)

  宾阳县人民政府

  邕宁区人民政府

  横县人民政府

  兴宁区人民政府

  江南区人民政府

  上林县人民政府

  良庆区人民政府

  青秀区人民政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财政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公安局

  市审计局

  市粮食局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原市建设委员会

  原市房产管理局

  原市经济委员会

  市卫生局

  原市交通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统计局

  市规划管理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司法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商务局

  市民政局

  市物价局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良好单位(29个)

  隆安县人民政府

  马山县人民政府

  武鸣县人民政府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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