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受理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申请的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受理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申请的通知
(京环发〔2010〕24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核定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的通知》(环办〔2010〕112号)要求,我局定于2010年8月27日前受理本市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的申请,请各有关单位按时将《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申请表》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逾期将不予办理。

  环境保护部《关于核定2011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的通知》及申请表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www.zhb.gov.cn)下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