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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区平面媒体广告集中监测情况的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区平面媒体广告集中监测情况的通报
(内工商函字[2009]182号)


各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加强对全区平面媒体广告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探索建立广告监测和长效监管机制,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区平面媒体广告集中监测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广告监测在监管中的作用,初步掌握了我区平面媒体广告发布的基本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测工作基本情况

  7月15日至17日,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抽调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市工商局广告科科长、副科长、广告管理业务骨干对全区今年5月11日至17日发行的101个平面媒体的254份样本进行了集中监测。共监测各类广告7889条,涉嫌虚假违法广告743条,广告违法率9.41%。其中日报类广告970条,涉嫌虚假违法广告60条,广告违法率6.18%;都市报刊类广告6813条,涉嫌虚假违法广告523条,广告违法率7.71%;固定形式印刷品涉嫌虚假违法广告106条。

  二、监测方法

  一是制定监测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下发了《关于对全区平面媒体广告进行集中监测的通知》,监测前认真组织准备,搜集监测素材,制作监测表格,统一监测方法、内容和重点,将12名监测人员分成6组,将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到人,确保了集中监测工作“时间、人员、质量”的三落实。二是盟市交叉监测,掌握广告发布规律。监测人员对14个盟市报送的254份平面媒体样本采取交叉监测的方式,即确保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又对不同盟市平面媒体广告发布的规律、特点有所了解。由于监测任务重,大家互相配合,就某一广告定性问题激烈探讨,体现了整体的协作精神。夜间还自发组织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集中监测任务。三是开展座谈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监测工作结束后,局领导和商广处、广告监测中心的同志与会议代表进行了座谈。与会代表畅所欲言,交流了各盟市在广告服务监管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对广告监测中心草拟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局领导就现阶段我区广告业发展趋势,媒体广告发布动态,推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监管和广告监测中心的工作上新台阶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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