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贸农结合,以商促农。以大型连锁商业企业为基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贸农结合,以商促农,促进连锁企业产业链延伸和农产品供应链整合。
(三)主要目标。
到2012年,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40%以上,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建成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
三、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内容
(一)加大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引导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大对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对部分鲜活农产品试行强制性冷链流通,降低鲜活农产品流通损耗,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
(二)增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支持大型连锁商业企业通过新建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提高鲜活农产品配送功能。积极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与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及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三)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和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要加强鲜活农产品信息系统建设,广泛应用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电子标签技术、时点销售系统和电子订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推广品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以农产品产业链为基础、供应链管理为重点,通过电子信息技术,实现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业务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逐步建立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依托试点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广泛宣传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鲜活农产品品牌,积极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增强城乡居民对鲜活农产品的消费信心,进一步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质鲜活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
(五)引导大型连锁商业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围绕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规模,引导大型连锁商业企业调整商品布局,增加鲜活农产品销售种类,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面积,提高鲜活农产品销售比重。
(六)大力拓宽“农超对接”渠道。商务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合作,采取专场对接洽谈、产品展示推介等形式,为大型连锁商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疏通对接渠道,建立合作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大型连锁商业企业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运储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