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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三)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指导国有农业良(原)种场的改革与经营管理。组织协调全市农民体育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扶贫开发工作;协调农业方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安全、督查、保密、信访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许可综合办公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群、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与派驻机构的工作联系;参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农业劳模评选和管理;承办农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市农民体育协会的具体工作。

  (三)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等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及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五)发展规划科(挂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厅专项项目的有关工作;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承担农产品进出口的调研和贸易促进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方面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参与对台湾和港澳地区的农业交流和合作;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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