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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承担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医药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组织全市国有(集体)医药企业改革和调整重组;宏观指导直属医药企业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市场体系建设科

  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经营资格的审核、申报;负责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核、申报,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承担设立直销企业网点的审核上报相关工作;组织全市国有(集体)物资企业改革和调整重组;宏观指导直属物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商贸服务管理科

  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览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流通企业、社区商业发展及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全市国有(集体)商业企业改革和调整重组;宏观指导直属商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对外贸易科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协调管理全市外经贸企业的经营秩序;按规定负责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按规定审核、申报部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进出口许可证;承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的审核、申报和备案登记工作;指导协调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十)科技发展与技术进出口科(挂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

  拟订技术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相关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管理加工贸易,按规定核准加工贸易业务;按规定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直属外贸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宏观指导直属外贸企业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组织企业开拓机电产品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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