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规划科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指导基层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生育证》工作;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统计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宣传教育科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组织新闻发布;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及培训计划,指导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工作;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制作。
(五)法规信访科
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指导基层依法行政;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负责特殊情况生育的初审及上报;调查研究有关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接待、登记、查处、督办、资料立卷归档等工作。
(六)科技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发展规划;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服务、基层网络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七)城市计划生育管理科
组织全市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发展趋势研究;拟订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城市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以上企业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对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保障线、城市社区及流动人口调查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四、人员编制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编制总额为2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