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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生殖保健服务,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配合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六)编制省拨付和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检查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援助项目。

  (九)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以上企业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负责文电处理、档案资料、秘书事务、保密等工作;承担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党群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经费的使用。

  (二)研究室

  组织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开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性研究,搞好本系统有关调查研究方面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起草拟订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起草拟订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性的文件、报告、讲话;负责本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搞好对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口计生委就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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