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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市建设与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六)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助推产业发展。

  一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技术贸易机构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科技中介服务能力,推动现代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二要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扩展科技服务平台类别,提升科技服务平台功能,健全社会化、市场化运行机制。三要重点抓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多级互联农村科技示范体系、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平台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科技的“零距离”服务。

  (七)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多方面采取措施,狠抓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深入探索部门会商、分工协作的人才管理新模式,持续开展创新型团队及负责人评选工作,建立一支技术创新中坚骨干力量。二是深入开展向企业、农村选派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跟踪服务。三是进一步制定和落实科技人才政策,重点支持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的激励政策。四是大力吸引优秀科技人才来眉工作和服务,妥善解决好优秀人才的医疗保险、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问题。五是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素质。通过科普宣传、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活动,提高广大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广大农民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程中运用先进适用技术的能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观察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能力;使公众逐步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基本素质。

  (八)推进试点工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和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全部高新技术企业及50%以上规模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增加发明专利在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中的比重。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健全知识产权综合执法管理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执法管理相关信息,规范部门间知识产权案件移交、联合执法等工作,全面提高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开展国家、省、市、区县四级联动的知识产权试点工程,推动试点工作向园区、产业和区域延伸。四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区县和规模以上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加强青神县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加大眉山铝硅产业园区、青神工业园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探索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创新模式。

  (九)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先进市建设的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协调,形成推动全市科技工作的合力。强化目标管理制度,责任部门、责任人要与创建科技进步先进市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动态跟踪管理,由创建科技进步先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督办,并随时向创建科技进步先进市领导小组通报执行情况。二是对于科技进步先进市建设的优先项目和优先工程,列入全市年度重点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市政府对科技进步先进市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目标、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监督制度,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工作,加强社会监督,保证创建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中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
  眉山市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市建设与发展规划(2010-2015年)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

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为依托、产学研为纽带、科技平台建设为基础、人才为根本、多元化投入为保障的科技创新体系。到“十二五”末,培育和扶持25家在国内、省内有影响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120亿元以上。

市科技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2

知识产权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实施国家、省、市、区县四级联动的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程,并向园区、区域和产业延伸。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2%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增长15%以上,企业专利申请所占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市科技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3

 

科技投入大幅增加

市、区县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按规定投入

市财政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

企业研发投入应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30%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费达到销售收入5%以上,大中型骨干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达到6%以上。

市科技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4

创新型人才大量涌现

培养和造就一支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全市人才总量快速增长,专业技术人才达2.5万人以上。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眉人才〔2006〕2号)

5

全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快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明显提高,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市科协

市“科技之春”科普宣传月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眉委厅〔2001〕16号)

6

实现低碳经济、低碳生活协调发展。

解决一批事关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低碳科技问题,加快环保生态、医药卫生、资源循环利用、灾害防治、城市建设、人居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科技进步,提高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能力。

市科技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眉山质监局、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7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制造业信息化发展进程,提升主导产业整体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

市科技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8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实施节能减排,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从资源消耗型经济向资源节约型经济的转变,增强资源深度勘探开发的科技含量,变资源枯竭为资源富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9

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广泛应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改变传统农业资源利用方式,带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市委农工办

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

10

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积极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构建科技创新的服务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竞争,增强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

市科技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

11

营造科技创新环境,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营造科技创新环境,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市科协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眉府发〔2007〕36号)

12

组织实施科技攻关,提升全市整体科技竞争力

有效动员全市科技资源,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使整体科技竞争力显著提升,努力占领科技创新的新高地。要明确任务要求,解决一批共性科技需求,取得一批自有知识产权,开发一批对产业结构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新产品,创立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品牌,推动节能、光电、绿色环保、克隆技术及转基因育种、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

市科技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3

加大科技投入,拓展科技投融资渠道

 

各区县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要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市、区县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要按照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考核评价体系的规定安排。科学技术经费要确保按计划列足、拨足、用足,不得虚列空转;国家、省、市科技专项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

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创投引导、风险补偿、偿还性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结合,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银行贷款、企业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长效机制。

市政府金融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科技局

大力支持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精心培育,加快推进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科技企业上市。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行眉山中心支行

14

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动科技创新

进一步抓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按实际发生额的150%税前加计扣除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市地税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

15

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

选择有创新能力和创新需求的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企业。

市科技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6

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助推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技术贸易机构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扩展科技服务平台类别;全面推进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多级互联农村科技示范体系、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平台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市科技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

17

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深入探索部门会商、分工协作的人才管理新模式,持续开展创新型团队及负责人评选工作,建立一支技术创新中坚骨干力量;深入开展向企业、农村选派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制定和落实科技人才政策,重点支持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的激励政策;大力吸引优秀科技人才来眉山市工作和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

(眉人才〔2006〕2号)

18

推进试点工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健全知识产权综合执法管理协调机制,全面提高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开展国家、省、市、区县四级联动的知识产权试点工程,推动试点工作向园区、产业和区域延伸;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区县和规模以上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加强青神县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加大市铝硅产业园区、青神工业集中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

市科技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铝硅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眉府办函〔2010〕33号)

19

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先进市建设的制度保障

加强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协调,形成推动全市科技工作的合力;对于科技进步先进市建设的优先项目和优先工程,列入全市年度重点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市科技局

创建科技进步先进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眉府办函〔2001〕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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