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广泛应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改变传统农业资源利用方式,带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4.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积极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构建科技创新的服务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竞争,增强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
5.营造科技创新环境,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营造科技创新环境,提高全民科技素质。
四、先进市建设的支撑条件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建设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的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科技进步先进市领导小组,邀请市委主要领导为名誉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为名誉副组长,集中各方面力量,加强对全市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的宏观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担任。全面负责科技进步先进市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科技进步先进市建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定期专题研究科技进步先进市建设与发展工作,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切实有效地解决科技进步先进市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明确职责、任务、目标,组织全社会力量,形成共同推进科技进步先进市建设与发展的合力。
(二)组织实施科技攻关,提升全市整体科技竞争力。
有效动员全市科技资源,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使整体科技竞争力显著提升,努力占领科技创新的新高地。要明确任务要求,解决一批共性科技需求,取得一批自有知识产权,开发一批对产业结构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新产品,创立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品牌,推动节能、光电、绿色环保、克隆技术及转基因育种、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
(三)加大科技投入,拓展科技投融资渠道。
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科技投入,多方开拓投融资渠道,努力突破制约科技进步、创新的资金瓶颈。各区县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要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市、区县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要按照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考核评价体系的规定安排。科学技术经费要确保按计划列足、拨足、用足,不得虚列空转;国家、省、市科技专项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要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杠杆和增信作用,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创投引导、风险补偿、偿还性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结合,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银行贷款、企业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长效机制。大力支持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精心培育,加快推进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科技企业上市。
(四)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动科技创新。
用好用足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和我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严格兑现有关税费减免、技术创新扶持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抓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按实际发生额的150%税前加计扣除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激发科研单位、企业以及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加速科技创新步伐,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五)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
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创建工作,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选择有创新能力和创新需求的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企业。采用行政、财政、法律、经济和市场等综合措施,着力优化技术创新环境,增强企业推进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活力;着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健全适应企业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要求,富有活力的技术创新机制;着力促进战略新产品、自有核心技术和突破资源环保瓶颈关键技术开发,推动强势特色产业、高新产业和接替产业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