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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有关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掀起“六大高潮”,促进“四大目标”的战略部署,加大服务力度,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短期型、季节型转移就业向稳定型、技术型转变;促进劳务经济向创业经济的转变,扎实推进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有力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规模上稳步扩大,在素质上不断提升,促进我市农民劳务收入增长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年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20万人,劳务收入85亿元。农民工技能培训5.267万人,其中:在岗培训3万人,品牌培训330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00人。农民工工作、生活环境和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公共服务等有明显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拓宽渠道,全方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围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自主创业和异地转移就业三个转移就业渠道,进行统筹规划和分别推进。结合国家大力调整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结合新农村建设,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对农民工就业的引导作用,发挥县域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吸纳作用,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创造更好的创业环境,加强扶持创新服务,强化创业培训,拓宽自主创业渠道。通过在输出地建设劳务基地,在城市扩展并畅通企业用工及社会劳务的需求,拓宽异地就业渠道,并注意发挥市场调节供求机制作用与政策导向和公共服务相配合,有序引导跨地区流动转移就业。

  (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针对农民工群体特点,求职倾向和市场需要,大力实施分类培训,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企业上岗和技能提升培训、预备制技能培训、农民工回乡创业培训,注重提高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性。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重新择业,支持民营培训机构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及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大力实施劳务品牌战略,提高补贴标准,整合培训资源。以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为主,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依托乡镇村平台,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调查统计制度,逐步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的动态管理,为分析判断形势、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提供有力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与劳务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多形式的协作,形成全方位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农民工“远程见工系统”,充分发挥就业信息平台作用,力争将网络扩展到全市区县、乡镇和大型用工企业,特别是农民工用工数量较大的企业,逐步形成城乡区域沟通的、灵敏的市场信息网络系统。

  (四)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以“春风行动”为依托、切实做好信息服务、劳务对接服务、创业对接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广泛收集和发布用工岗位信息,强化输出地和输入地间的信息对接,切实提高劳务对接的质量和效率,推广点对点对接工作模式。建立相关的激励和督促机制,通过派驻劳务工作机构,开展订单培训、政策协调、合作维权等方式,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好做实。对农民工创业,积极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开业指导、信贷支持、后续跟踪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农民工创业成功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特别是区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具体进度安排、工作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结果有评估检查的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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