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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有关方案的通知


  (五)强化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积极引导川大锦江学院、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一支相对稳定、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职业指导工作师资队伍,将职业指导列为大学教育的必修课,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政策、求职心理、择业技巧等教育,使每个学生在毕业前能够接受系统的职业指导,为高校毕业生顺利择业求职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

  (六)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责任单位: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组织)

  (七)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建立10个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重点吸纳社会责任感强、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加入见习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按政策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在大专院校积极组织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专场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积极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培养。(责任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国资、经济和信息化、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

  (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有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在眉山中心城区建立一个区域性综合人力资源市场。除东坡区外的五县也要相应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社会保障监察常规检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合理确定工资报酬,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查处取缔各类违规或非法的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

  (九)强化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通过大学生就业创业导航站和惠民帮扶中心,开展“爱心圆梦”家庭困难大学生就业援助行动,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重点帮扶,进行专项登记和跟踪管理,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在高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应聘过程中的通讯、车船、住宿费等补贴,以及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能力培训及素质培养、拓展等,切实帮助他们顺利就业。(责任单位: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督查,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目标、有措施、有经费、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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