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粮食产业化经营;负责全市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开展粮食流通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粮食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规范企业资产运营行为;参与粮食储备费用的核定和风险基金的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督查、文印、档案、保密、机要、政务公开、接待、会务、保卫、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局机关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工作;起草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市粮食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劳动工资、劳动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信访、维护稳定、计划生育、共青团、妇女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人员、工资和机构网点统计工作;指导市商贸干部教育中心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政务企务公开监督和机关效能监察工作;负责与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联络工作。
(三)监督检查科(挂储备粮管理科牌子)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应急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有关工作,承担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市军队粮食供应工作,指导全市军粮供应单位的经营与管理;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认证及监督管理;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