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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制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市人民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市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和部门管理机构继续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双评”活动。为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双评”活动有机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2010年将全市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行业、部门管理机构共52个部门和行业确定为评议对象。
  (一)经济管理部门(12个)
  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煤炭局、供销社
  (二)社会管理部门(9个)
  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人社局、住建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旅游局
  (三)执法监督部门(11个)
  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烟草局、食品药品监督局
  (四)公共服务行业(15个)
  电力、邮政、移动、联通、电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信用联社、财险、寿险、煤运公司、焦炭公司、运城机场
  (五)部门管理机构(5个)
  物价局、农机中心、消防支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高速交警四支队
  自评部门和行业:地税、电力已连续三年被评为部门和行业第一,2010年实行免评,但不免建。由部门和行业组织自评,只参加市、县行评办组织的问卷测评,不参加工作考核。在免评期间,如果在明察暗访中连续三次发现问题、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取消其免评资格,重新纳入评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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