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金政办发〔2010〕104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2010年8月8日凌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因突发强降雨,引发滑坡泥石流灾害,堵塞嘉陵江上游支流白龙江形成堰塞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率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亲赴舟曲灾区,视察灾情,指导救灾工作,省委书记陆浩,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刘伟平等领导带领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今年进入汛期以来,全省防范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任务特别繁重。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文,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舟曲县此次特大暴洪和泥石流灾害为鉴,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靠实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令平明确要求我市近期要对市区重点部位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县、区政府也要按照省上的要求进行相关排查,并提出应对预案做好防范工作。为了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2010〕95号)、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的紧急通知》(金政办发〔2010〕9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今年入汛以来,全省各地暴雨频发,引发地质灾害可能性明显增加,我省多个地方都发生了严重的地质灾害。目前,我市也已进入多雨季节,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各级、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地质灾害发生的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切实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靠实防治责任,强化防灾减灾措施,全力做好各类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防范应对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去年下半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9〕83号),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21号,以下简称《通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就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于7月27日又发出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2010〕90号)。中央和省上这一系列文件指示,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结合我市实际,对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逐项认真贯彻落实,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结构、人口状况、交通和通信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治和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