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五、切实改进执勤执法方式,努力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县(区)政府要适时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执法行为。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公安部门要教育民警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严格规范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并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改进执法方式,用规范的言行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公安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深化车管所“一窗式”综合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限时服务工作机制,推行网上审批、网上登记、网上监督等工作模式,为群众办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提供方便;加强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完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逐步实现交通违法异地处罚、异地缴纳罚款。积极探索新的执法告知途径,开通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交通违法信息查询业务,扩大告知服务范围。
  六、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
  (一)合理增加编制。根据全市道路里程、车辆及驾驶员逐年大幅增加的形势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警力配  备,所需编制从省上下达的公安政法专项编制内调剂解决,不足部分积极向省上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今后,上级下达的交警编制优先用于充实交警基层单位。
  (二)优化机构设置。建立与公安交管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将基层交警大队内设机构统一规范为实战单位,建立职责、权  限一致的县级公安交管部门组织机构,在全市农村合理设置交警中队,逐步建立农村交通管理的专业队伍。
  (三)落实保障经费。各级政府要将保障路面交通安全设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治理、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执法装备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的增加逐年增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实行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坚持道路交通违法罚款罚缴分离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禁将罚款与保障经费挂钩。
  (四)落实从优待警。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列入高污染、高强度、高风险行业,落实交通民警污染防尘津贴,依法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4号)精神,落实民警加班、值班、执勤期间的超时补贴等。积极解决基层交通民警职级待遇偏低的问题,并探索建立健全民警伤病救治“绿色通道”、互助金、功模疗休制度,确保伤病民警得到及时救治,保障民警休假和休息时间,维护民警身心健康。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