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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县、区政府和市规划、公安、建设等有关部门,要科学制定城区交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对城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提高道路利用率和路网密度,建设具有合理层次序列的城市道路网。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库)建设管理规定,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配建工作,并科学规划,合理增设城市主次干道停车泊位,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改善静态交通,缓解交通拥堵。加强交叉路口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设置,优化路网结构。加大科技投入,建设道路交通管理指挥中心,提高指挥、调度、控制能力,实现城市交通管理由传统的“人海战”向“数字战”的转变。认真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和措施,规范城区公交运营管理,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针对城区交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实行多部门联合行动,综合治理,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三)加强国道、省道及金武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国道312线、省道212线、金武公路是全市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80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发生在上述路段。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隔离、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在国、省道事故多发重点路段,安装道路通行信息可变提示板,完善远距离、多点提示预告知设施,通过增设测速、监控等措施,逐步建成集指挥调度、卡口拦截、车流检测、超速抓拍、数据传输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安全预警、事故防范、治安案件先期处置和应急管理能力。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专业管理队伍。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成立由政府牵头,维稳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等为成员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并在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协助开展交通事故现场保护、抢救伤员、损害赔偿调解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农村道路的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的设置工作,加大道路养护力度,及时修复损毁路段,提高乡村公路安全性能。培育新型农村客运市场,逐步延伸客运班线的通达力度和营运密度,保证农民出行安全便利。全面落实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政策,落实汽车、摩托车下乡优惠政策,及时兑现优惠补贴资金,鼓励农民群众以旧换新购买机动车,加快报废车辆回收和拆解点的布建工作。依托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立乡镇车辆管理服务站,乡镇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农村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管理,提高机动车辆纳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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