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村民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参与率达到80%以上;社区内各单位、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共建事项的讨论和决定,并认真履行其社区共建的义务。
14.社区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活动分类记录,保存完整。
五、便民利民,完善服务
1.充分调动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军人和热心农村社区建设者的积极性,并结合本村实际成立社会互助救助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计划生育服务站、文体活动联络站和经济发展服务站等。
2.各服务站由社区委员会成员担任站长,并聘用热心为村民服务、有一技之长的人担任工作人员;各服务站制度完善,责任明确,结合社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活动。
3.有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以及其它有关制度,建立便民、利民、为民服务商业网点,条件具备的建立综合性服务中心。
4.村民有读书、阅报、娱乐、交流场所,文体设施和场地作用发挥好,适时开展文体、联欢等寓教于乐活动。
5.社区内尊老爱幼、互谦互让、互帮互助蔚然成风。社区普遍树立社会主义荣誉观,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教育和“五好家庭”、“文明户”、“学习型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6.开展村民事务服务工作,积极为村民提供生活服务、文化服务、政府服务,对村民申办事项实行全程免费代理服务。
7.注重培育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社区民间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有条件的社区成立各类协会组织。
8.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帮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及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面达100%。
9.建立社区内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及时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积极为村民、流动人口提供生活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积极指导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0%。
六、依法治村,治安良好
1.设立社区警务室(调解室)或民兵执勤室,有一支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治安联防队伍。
2.建立健全治保、帮教、调解、法律服务等群众组织;加强矛盾排查、处理工作,引导村民以正当方式表达利益要求,做好社区矫正、禁毒、消防、留守子女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扶等工作,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教育服务等各项措施。
3.社区内无重大安全灾害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村民对社区治安满意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