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社会效益
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是造福人民群众的公益性事业。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精心策划、稳步实施。在工作中要按照自愿、知情、公平、保密的原则,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减少群众负担,不能以此作为盈利手段。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优生促进工程,至“十二五”期末,育龄群众优生科学知识得到基本普及,计划怀孕夫妇普遍享有科学规范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将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基本建立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机制,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具体指标:
(一)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计划怀孕夫妇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80%以上;
(三)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
(四)与卫生系统合作开展的免费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五)人口计生系统开展科学规范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指为计划怀孕夫妇在怀孕前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通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帮助计划怀孕夫妇了解基本健康状况和影响生育的危险因素,有针对性地提供咨询指导,实现预防措施落实到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项目主要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影像学等辅助检查、相关病毒筛查等。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精心挑选有资质、有经验的技术服务人员从事具体检查工作。在开展优生相关实验室检查时,应选择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检查设备和检测试剂,按照标准程序,严格规范操作。计划怀孕夫妇在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在孕前经知情同意科学选择相应的检查项目。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关键环节,科学性强,技术要求高。要按照国家《优生促进工程工作手册》和《甘肃省出生缺陷干预实用指导手册》介绍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规范、流程和组织管理等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鉴于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对农村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和城市“低保”家庭计划怀孕的夫妇及第一个子女经鉴定为病残儿批准再生育的夫妇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市居民以宣传倡导为主,鼓励自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均衡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