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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南京市餐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南京市餐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宁政办发〔2010〕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南京市餐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加快南京市餐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餐饮业既是民生产业,也是发展潜力巨大的重要行业。加快餐饮业发展对于拉动消费、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推动旅游等相关行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弘扬我市餐饮文化,打造餐饮品牌,促进全市餐饮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政策,以推进餐饮业规模化、品牌化、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促进餐饮企业全面升级;以繁荣市场为重点,推进餐饮业发展与假日经济、旅游经济、会展经济和夜间经济紧密结合;以“老字号”企业和名店为龙头,加快发展连锁经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餐饮业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内涵;加快餐饮人才培养步伐,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规范餐饮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市餐饮业壮大规模,提档升级,加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住宿餐饮零售额超过400亿元,年增长率18%以上;全市年营业额过亿元的大型餐饮企业(含星级酒店)达到20家;结合南京城市商业发展规划,精心打造5条以上特色鲜明的餐饮休闲街区;努力把南京建设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美食名城。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培育餐饮品牌

  把培育、打造南京餐饮品牌作为重点,树立体现南京特色的、在国内知名度较高的、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的餐饮品牌。

  1、进一步打造“中国南京美食节”。原则上每2年举办一次,通过行业展览、论坛对话、技能比赛、美食展示等多种形式,“以节造市”、“以会搭台”,全面提升“十朝都会、美食名城”的城市形象和影响力。

  2、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充分发挥名店、名菜、名师的品牌效应,积极推进“三名工程”;定期开展餐饮名店,烹饪大师、名师,服务大师和名师命名活动;认定一批“京苏菜”代表性菜肴,扩大南京餐饮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销售额、菜肴质量、服务质量和诚信经营为主要内容,开展餐饮企业年度20强评选活动,鼓励和支持餐饮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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