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完成县乡河道疏浚土方1100万方,村庄河塘整治土方1185万方。对县乡河道清淤,市级按省补标准1∶1配套,县级河道市补1元/方,乡级河道市补0.6元/方;对村庄河塘整治,市级对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按照2元/方补助,对其他区县按照1.3元/方补助。
1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区县、镇街垃圾收集、运转、处理工作纳入全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力争农村80%生活垃圾得到集中无害化处理。
17、村庄环境整治与村庄污水处理。重点建设20个市级“康居示范村”,完成规划保留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个,完成区县级规划保留村庄建设整治100个。市财政安排450万元对“康居示范村”建设和规划保留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区县按照1∶1比例配套。
18、农村清洁能源。新建户用沼气池4000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6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0处,秸秆固化基地2处。加快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市补资金标准为:户用沼气池300元/处;沼气工程Ⅰ型每处补助1.2万元、Ⅱ型补助4.5万元、Ⅲ型补助15万元、Ⅳ型补助18万元、Ⅴ型补助26万元;新建秸秆气化站补助20万元/处;新建农村清洁能源网点,每个补助1万元。购置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设备,省补30%-50%,市级在省补基础上,对设备购置补助补足到50%;对新建供气500户以上的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在中央、省补助200万元/座基础上,市级再补助50万元;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市级补助8元/亩。
19、农村改厕。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3.75万户,力争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5%以上。市级安排补助资金600万元。
20、村庄绿化。完成村庄绿化600个。市补助资金标准为5万元/村。
(六)帮促攻坚工程
21、加强村级能力建设。消除21个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村;20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达标的村,基本达到每村600平方米。重点扶持村级可支配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每个村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工业标准厂房,培育村级经济的“造血”功能。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扶持兴建标准厂房,区县(镇街)财政按照1∶1的要求配套投入。
22、帮促经济欠发达镇。确保8个经济欠发达镇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所在区县平均增幅2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于所在区县平均增幅3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所在区县平均增幅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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