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荐单位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司法厅(局)和律师协会。
四、通讯地址要详细;固话、手机应填写候选人本人使用的联系方式。
五、主要工作简历从初次参加工作时填起。
六、主要事迹力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控制在3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可另附,控制在3000字左右。
七、此表填写一式五份。
八、随报表附本人事迹影视资料,备评审和宣传时使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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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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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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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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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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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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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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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执 业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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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 证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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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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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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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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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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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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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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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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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推荐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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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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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县司法局推荐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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