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对口援助工作的通知
(成教宣〔2010〕17号)
都江堰市、崇州市、彭州市、大邑县教育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地震灾区心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对口援助工作的通知》(川教〔2010〕114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口援助结对帮扶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从2009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以省内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为依托,实行高校与重灾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对子,充分发挥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带领作用,推动灾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发展。我市重灾县与高校结对子安排如下:
都江堰市--四川大学
崇州市--西华大学
彭州市、大邑县--成都学院
二、对口援助结对帮扶要求
1、灾区县教育局领导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主动与结对院校建立联系,在本区域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3年实施方案,尤其是要系统规划今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师资建设工作整体发展,安排具体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亲自抓好工作落实。
2、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结合专家指导,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灾区学校师生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已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或早期症状的教师和学生,应及时开展专业的心理诊断、咨询、辅导和矫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