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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评选第二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三、奖励名额和办法
  在全省范围内总共奖励100名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具体为20名乡镇卫生院优秀院长、20名乡镇卫生院优秀医生、20名乡镇卫生院优秀护士、20名乡镇卫生院优秀防保人员(其中防疫公卫人员10名,妇幼保健10名)、20名优秀乡村医生。每位优秀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一次性奖励2000元并发放相应的奖状证书。每市县可按照每个奖项各推荐2名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评选程序
  1. 个人自荐或乡镇卫生院推荐;
  2. 市县卫生局集体讨论确定人选;
  3. 完成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具体见其他要求);
  4. 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一周;
  5. 报送省项目办;
  6. 省项目办综合讨论确定人选;
  7. 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送基金会审核确认;
  8. 人选确定。
  (二)评选时间
  1. 市县卫生局推荐工作9月底完成并上送;
  2. 省项目办评选工作10月底前完成;
  3. 奖励有关事宜11-12月前完成;
  4. 计划在项目研讨会或明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表彰。
  五、其他要求
  (一)已在第一批受表彰的优秀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原则上不再推选参加第二批评选奖励;第一批推荐落选表彰的优秀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可纳入第二批评选。
  (二)先进材料中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如工作年限、个人学习和进修经历(包括自己安排的课外学习计划等)。
  (三)先进材料中应有参与海南农村卫生建设扶贫项目情况,参加培训、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健康教育、妇女救助、协助发动宣传等;并对项目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体会,如参与海南农村卫生建设扶贫项目前后变化(可包括个人或机构的变化)、对项目的了解与评价。
  (四)先进材料中应凸显自身服务特色,如技术专长或服务态度上的特点,例如与病人关系较好,关心体贴病人等。
  (五)先进材料不应少于1500字,最好能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加以验证,举例说明自身服务特色,和对项目的见解和体会等,并附相应照片予以说明,工作照片和案例照片不少于3张。

  附件 :李嘉诚基金会捐助海南农村卫生建设扶贫项目100名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优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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