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网络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沪教委基〔2010〕62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2007年召开的上海市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本市自2008年起开展中小学网络教研工作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本市中小学网络教研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的
1. 开展网络教研深化课程改革。随着“二期课改”的深入实施,教师面临着更为深层复杂的实践问题,传统的教研模式已无法适应新课程实施对教研的需求。通过网络教研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络扁平化、跨时空的交流特点,能有效地实现教师与教师、教师与专家之间零距离的沟通与交流,同时也为专家直接获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和经验提供最快捷的渠道,切实提高教研的针对性和反馈的及时性。
2. 开展网络教研推进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随着“校校通”工程、“农村学校信息化工程”等市政府实事工程的实施,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软硬件环境已有很大的改善。教育信息化的工作重心已逐步转向应用推进环节,提高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整合效益已成为目前本市教育信息化的主要任务。架构基于互联网络的中小学教研平台,进一步发挥网络作用,丰富本市中小学教研途径与方式,是本市中小学教研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
3. 开展网络教研加快教师专业成长。教师专业成长需要个人的实践与反思,更需要同伴互助和专家引领。网络教研平台为广大教师提供了及时共享的学习与交流机会,及时分享学科信息、教学成果和教研智慧,及时与专家、同伴平等地进行思维的碰撞,从而解决课程与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二、组织领导
本市中小学网络教研工作由我委基础教育处牵头,市教委教研室和市电教馆共同合作推进。市级网络教研平台为“上海市二期课改教研网络互动平台”(以下简称“市网络平台”),网址为:www.sherc.net。
各区(县)网络教研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领导,各区(县)教研室和教育信息中心共同合作推进。
三、工作要求
1.市教委教研室制定每学期各学科推进网络教研的计划,并切实做好专家队伍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组织,在积极开展全市层面的网络教研活动的同时,承担对区(县)层面网络教研工作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区(县)及学校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