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抗击山洪地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府发电[2010]45号 2010年8月19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8月12日以来,我省部分地区经历多次强降雨过程,引发“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区群发性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造成重大灾情。为进一步做好抗击山洪地质灾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25日前四川盆地西部仍多强降雨天气,抗击山洪地质灾害的任务异常艰巨。特别是受汶川特大地震影响,灾区山体松动、岩石破碎,形成了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在强降雨的作用下,极易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抗大灾防大灾,把防汛抗灾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来抓,受灾较重和灾害易发地区要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各项防灾措施,切实把防汛抗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8月19日11时启动了Ⅲ级防汛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并针对当前防汛抗灾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特点,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做好物资、资金、装备和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按照预案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快速科学做出决策,有序高效开展抢险救灾。
三、进一步加强灾害防范工作
加强巡查、监测和预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落实好巡查监测人员,明确巡查监测责任,加密巡查监测频次,随时掌握现场动态,提高预警防险能力。要加密会商和信息通报,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水文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及时通报会商结果信息。要全面实施临灾避险,一旦出现灾害征兆或监测数据达到临界值,立即发出临灾预警,按照预案果断实施避险。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人民军队、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公安干警、专业救援队伍和广大干部的作用,进一步做好群众动员和组织工作,科学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加强大型机械、特殊装备等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工作。要加强生活必须物资储备和临时安置点建设,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做好心理抚慰等工作。要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加强电站、水库等调度,统一服从防汛需要。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专家组,深入一线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要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前一阶段强降雨造成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灾害防范。